合肥超三成城市污水须处理后再利用 |
发布时间:2013-06-09 阅读:1404次 |
据江淮晨报报道,作为缺水城市合肥来说,到2015年,超过三分之一的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必须实现再利用。5月3日,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《“十二五”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》,公布全省污水处理规划安排。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,到2015年,安徽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必须进一步提高。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%,其中合肥市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;缺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再生水利用率,须达到其污水处理量的35%以上。 针对巢湖、淮河等水域,规划要求必须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,使出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。 按照规划,“十二五”末,全省城镇污水管网总长度达到14122公里,合肥在“十二五”期间须新增管网910公里。被称为城市“洗地水”的初期雨水,规划建议有条件的地区设雨水调蓄池,将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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