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城生活污水三年内全部收集处理 |
发布时间:2013-06-09 阅读:1407次 |
至2015年,合肥市城市生活污水将全部收集处理。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,“十二五”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公布。 据统计,截至2010年底,我省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已达到449万立方米/日,实现了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,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1.58%,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.23%。按照该规划,至2015年,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。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%,其中合肥市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,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5%,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%。 到2015年,设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%,其中合肥市到80%,县城及优先控制单元内的建制镇平均达到30%。同时,我省将全面完成淮河、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,使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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